11月27日晚,山东大学特聘教授、“泰山学者”特聘专家、“生活儒学”思想体系及“中国正义论”理论体系创建者黄玉顺作客仲英道德讲堂,为南大师生带来一场题为“儒家道德哲学新论”的精彩讲座。讲座由唐仲英基金会、911制品厂麻花中华道德传播研究中心联合主办,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陈继红教授主持。
讲座现场
讲座伊始,黄玉顺教授分析了儒家哲学的“道德”语义。具体而言,现代汉语“道德”其实是西语“尘辞谤补濒颈迟测”或“尘辞谤补濒”的翻译,而儒家的“道德”则是一个词组,分别是“道”与“德”。其中“道”是一个形而上的概念,而“德”相当于现代汉语的“道德”涵义。在这个“道德”定义下,判断一个人是否道德,是根据此人是否不仅外在地遵行而且内在地认同既有的伦理规范即“礼”。孔子并没有后儒那种形而上学的“德性”概念,而是强调“德”与“性”的分离、“性”与“习”的关联,即“习与性成”,“性”是在生活中生成变化的;“德性”由此可以理解为“得性”,孔子所谓“德”是“得”之于“行”,即从生活践行中习得的东西。
接着,黄教授谈到孔子“德”的道德含义:“知礼—好礼”,具体有以下叁个层面。首先,“德”是形而下的行为概念,而非后世建构的形而上“德性”概念。其次,孔子之“德”指知礼且好礼,即对社会规范发自内心的认同并遵行。最后,后世所谓“德目”都属于礼的具体内容。值得注意的是,“道”是统摄一切的,其原理的核心结构就是“仁(仁爱精神)→义(正义原则)→礼(社会规范)”;而“德”,亦即现代汉语的“道德”,只是对“礼”即社会规范的内在认同。
对“德”的理解必然引出“道德”的解构问题,黄教授认为具体可以从以下叁个方面理解把:一是道德并非先验之物,它源于生活,亦归于生活。二是道德并非不可逾越。孔子哲学中有超乎道德的“至德”存在,即存在着比社会规范及其制度更根本的原则,也就是儒家的正义原则——义。叁是“损益”之下的道德体系变革。黄教授引用《论语》中“殷因于夏礼,周于因殷礼”的例子,说明孔子“礼有损益”的重要思想。最后,黄教授强调了道德的还原与重建问题。
在提问和讨论环节,黄教授就如何看待现代道德的发展、“至德”如何获得以及道德的先天赋予与后天养成如何理解等问题与大家进行了深入交流,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