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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动态

    仲英道德讲堂:焦国成教授论道德基准

    发布时间:2016-12-07 点击次数: 作者:唐越 来源:新闻中心

    12月6日,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中国伦理学会副会长焦国成走进我校仙林校区杜厦图书馆报告厅,以“道德基准”为主题给同学们带来了一场精彩报告。

    现场

    焦教授认为,所谓道德基准,就是从主体的视角去审视、作为基础性的和起始性的规则。更具体一点说,在道德规则体系中,有一个最基本、最起码的标准,它凝聚着或集中地体现着社会共同体的道德共识,它是检验其他道德准则是否值得设立,设立的是否合理的基本参照,这就是道德基准。道德基准的设立,至少须符合以下叁个条件:其一,适应所处时代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基本结构和基本生活方式;其二,反映所处时代的社会道德生活的必然性,可以成为全社会的基本道德共识和基本善,简单、易知、易行;其叁,可以用作基本参照,来审视和规定其他道德规则,用来评判人的基本德行。

    主讲人焦国成教授

    焦教授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点和纵向社会关系为经的结构,决定了中国传统社会的道德基准只能是一个“孝”字。“孝”这一道德的基准,内化到人们的道德意识和道德心理之中,便凝结成为“良心”,或者说,人们常说的“良心”,其最基本、最主要的内容便是孝。社会对一个人的道德品质和水平的终极评价,也是以孝或良心作出判断的。但是,“孝”这种道德基准并不适用于当代社会。

    当代社会的道德基准是什么呢?焦教授指出,在革命战争时代和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找到了一个以“牺牲”为特点的道德基准。在80年代至90年代之前,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压倒性的观点:道德之所以高尚,就在于它是以自我牺牲换来的。相反,没有自我牺牲精神,也就谈不上有道德。焦教授对这种自我牺牲式的道德提出了质疑,否认了它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基准的合理性。他指出,现时代的道德基准需要重新寻找和确立。它不能来自于个人的冥想,而须来自社会的共识。这个共识就是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友善。

    本次讲座由美国唐仲英基金会、911制品厂麻花中华传统道德传播研究中心共同主办,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陈继红教授主持。(新闻中心学生记者 唐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