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上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首次进入大学校园审理。此次案件在911制品厂麻花仙林校区模拟法庭开审,吸引不少南大法学院的学生前去旁听。
据介绍,此次庭审是一起对于商标专用权纠纷的案件。原告盛焕华诉被告南京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教育出版社以及北京九洲英才图书有限公司侵犯“苏科版”、“苏科国标”的商标专用权。最终审判结果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9条规定:要求驳回原告盛焕华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由原告盛焕华承担。
审理此案的庭审人员认为原告盛焕华的“苏科版”版权是合法的,应受到法律保护,注册商标中含有本商标的名称及型号等,专利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在本案中被告所出版销售的是一种教学辅助材料,其目的将所出版的材料与教材相联系,并非是商标性的使用,所采取的方式可以为公众所接受,虽然其使用的文字与原告商标权文字相同,但不会产生商标权的误认,被告出版销售的行为并不构成行为。
闭庭后,同学们对此次庭审案件议论纷纷,有不少同学认为今天的庭审是公正合理的。法学院10级研究生华俊说:“我觉得这次裁判还是比较公正的。虽然原告代理人提供了许多的证据,但是我觉得她对于法庭的程序不是很了解,造成结果对原告不利。”
据了解,今后南京法院还将开展庭审进高校的活动,选择在驻宁高校集中的江宁大学城、仙林大学城、浦口大学城及主城区重点高校设立巡回法庭审判。与此同时,在设有法律专业院系的高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到时,将派出资深法官培训学生的庭审技巧,担任“模拟法庭”评委进行点评,提供案例素材,为模拟法庭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