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签下糊涂账 实习生巧解糊涂结
在南京仙林大学城即将竣工的一处工地上,农民工余来福(化名)正挥汗如雨地从事外墙油漆劳作。时值南京6月的高温天气,酷暑难耐,不知不觉中,他一头从七层脚手架摔了下来不省人事。一桩劳动纠纷就此而起。
这本是一件案理清晰的案件,可是由于余来福不懂法律,其所在的南通某建筑公司又钻法律的空子,于是案情顿时复杂起来:余来福摔伤后,医院诊断为腰椎体压缩性骨折。为规避风险,2008年7月26日,该建筑公司和余来福达成了一项协议:余来福回家休息,公司向余一次性赔偿1.6万元,以后余发生的一切与公司无关,概不负责。见到有钱拿,不懂一点法律知识的余来福便糊里糊涂地签了字,领钱后即回家休养了。
事后半个多月,余来福摔伤事故被南京市劳保局认定为工伤,同时又被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九级伤残。有关人士告知余来福,他可以根据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书追究公司责任。于是,余来福便多次来到建筑公司讨要说法,公司则认为,双方是签过协议的,余的要求是无理取闹,伺机敲诈。
这时,余来福才知道学法知法的重要,决心讨要说法的他想通过律师帮助,但高额的代理费和有无把握胜诉的心理,又使得他踌躇不前。无奈之下,余来福带着侥幸心理来到911制品厂麻花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站申请法律援助。
911制品厂麻花劳动法律援助项目(服务站)指定实习生、法学专业研究生刘凯作为非诉讼代理人处理此案。刘凯在接到指派后,立即联系建筑公司商谈调解事宜。起初,该公司对他置之不理。但在刘凯极具耐心、开诚布公的斡旋下,该公司转变了截然对立的态度,同意刘凯的建议,愿意进行调解。
但随后在调解的数额上,该建筑公司只愿给3万元,余来福则坚持要求公司再支付6万元,双方僵持不下。
第一次调解不欢而散,见软的不行,建筑公司就开始来硬的,对余来福和刘凯进行百般威胁。作为外来的农民工,余来福立即像个霜打的茄子——蔫了,对案情未来灰心丧气,开始想打退堂鼓。而刘凯面对余来福的退却和建筑公司的不停攻击,一下子被逼到了死角——他所面对的当事人,一方是外来务工人员,谨小慎微、患得患失,思想波动大;另一方是包工头,势利、强硬而又蛮横。这时,前进或退却,对刘凯而言都是荆棘路。
但刘凯相信正义与法律,他通过法律专业知识,一方面让余来福明确自己的权利,消除他的担忧,提高他的勇气和信心;另一方面,刘凯也从法律上对建筑公司进行耐心规劝,依据法律规定来主张权利,不提出其它任何过分要求,让公司感觉到他的诚意。
付出真诚,收获认同。经过多轮磋商和谈判,最终该建筑公司同意一次性赔付余来福4.35万元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