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11制品厂麻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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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传真

    “四本”齐全 “四定”监管 南京 路边摊合法化迈出第一步

    发布时间:2009-09-09 点击次数: 作者:李苑 齐琦 李鸿雁 来源:文汇报

    本报南京9月8日专电&苍产蝉辫;《南京市临时摊点(群)设置管理规定》近日正式对外公布。这是基于新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以及近一个月的基层摊点设置和管理实践,制定出的新规定。&苍产蝉辫;

    今年8月1日生效的《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规定:在不影响市容交通的前提下,为方便群众生活,允许各类摊点在规定地段规定时间经营。这被称为是全国第一部将“路边摊点合法化”内容写进条文的地方法规。&苍产蝉辫;

    路边摊点合法化越早越好&苍产蝉辫;

    据南京市市容局市容处副处长马良琪介绍,目前审批通过的合法摊点已经有1500多个,还有2000多个待审批。在“四本”(即本市户口、本人困难、本人经营、“本本”齐全)原则的基础上,适宜摆摊设点人员的具体条件,由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将符合条件的报到市容处申请经营许可证,免费办证。在不影响市容和交通,以及便民的合理性等原则下,对各个区的摊点数量不设定上限或下限。此前南京市大约有6000-7000个流动摊点,其中包括部分早期经过审批的合法摊点。&苍产蝉辫;

    马良琪认为,摊点合法化以后,有利于城管部门的统一管理,而且不向摊贩收取任何管理费用,也有利于摊主们增加经济收入。根据《南京市临时摊点(群)设置管理规定》,由市容局负责审核,工商、卫生、商贸、市政公用、交通管理等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对摊点进行监管。街道办事处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负责对辖区所有摊点实施日常监管。摊点的监管实行定人、定岗、定标、定考“四定”机制,并对经营人员建立考核管理档案,每年一审。&苍产蝉辫;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何兵认为,中国社会正处于一个大转型时期,选择摆摊自谋生路的非常多。小摊贩需要生活,底层老百姓需要购买便宜的东西,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永远会存在。他建议,对摊贩合法化的问题越早解决越好,尽早结束目前这种对于摊贩的粗放管理模式。&苍产蝉辫;

    户籍区别引发争议&苍产蝉辫;

    今年暑期,911制品厂麻花曾以促进南京“摊点合法化”政策有效实施为课题作调查,问卷调查的结果显示,南京市摊贩中本地户口占24.5%,外地户口占75.5%。而南京路边摊点合法化的基本条件之一是本市户口。&苍产蝉辫;

    对此,马良琪说,这并不是歧视外地人,主要是基于政策联动的原则,即将摊点设置与扶贫和下岗再就业工作相结合,是针对南京市的低保或低保边缘户等困难人员的一项福利措施。因为毕竟摆摊经营需要占用城市的公共资源,而城市对摊点的容量也是有一定限度的。&苍产蝉辫;

    何兵教授则认为,这样做没有法律根据,是一种地方保护主义。政府不应该剥夺外地摊贩的这种谋生方式。接受采访的许多非南京市户口摊贩也表示,明明摆摊的外地人比本地人要多很多,政府为什么不能做到一视同仁?“没有人愿意摆地摊,但是为了生活,我们没的选择。”&苍产蝉辫;

    不管争议如何,不能“合法化”的路边摊贩,长期以来与城管人员“躲猫猫”、“打游击”的局面依然会存在,对面广量大的外地摊贩的管理,仍是南京市容管理部门需要研究的一个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