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对于批准有关高等学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我校成为首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翻译硕士(MTI)成为首批试点专业类别。
根据教育部于今年4月下发的《教育部对于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组织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申报单位答辩会议在北京京西宾馆举行。研究生院积极组织我校符合申报条件的学院申报改革试点,我校法律硕士(JM)、会计硕士(MPAcc)、翻译硕士(MTI)三个专业申报改革试点并参加了此次答辩。最终全部顺利通过答辩,获得综合改革试点权。参加此次答辩会的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其它112所学校,其中部属高校75所,地方院校37所,共申报265个专业类别,经过专家评审,最终有64所院校获批成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这些院校中的118个专业学位类别为试点类别。
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转变专业学位培养理念,通过改革招生考试、规范考核标准、引进竞争机制、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创新考核评价方法、构建符合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校内管理体制和机制,逐步形成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模式、管理体制和质量标准,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能力,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研究生教育多元化和经济社会对人才需求类型多样化的需求。
我校被批准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为学校调整研究生教育的布局结构,进一步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提供了机遇。学校将认真落实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努力探索并形成自身办学模式和办学特色,不断提高专业学位人才的培养质量,为社会输送更好、更多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江苏省乃至全国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提供改革经验。
(研究生院)